陕建设厅确保城镇低收入家庭“有房住”
转载 来源:西部网 作者: 佚名 编辑:刘浏 时间:2008年11月13日 点击次数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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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开门纳谏,问计于民”活动10月份在陕西省集中开展,目前各厅局对于人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都是如何处理落实的呢?昨日,记者走进陕西省建设厅了解这一情况。
省建设厅厅长李子青说,对于人们提出的事关我省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的意见建议,省建设厅都进行了认真答复。对广大网民提出的涉及城乡规划、建设和管理方面的105个问题归类为65条,并进行一一答复。
对于人们关注的住房问题,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,2008年年底前,所有县城做到应保尽保;“十一五”期末,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与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衔接,重点落实行政划拨和优先供应土地、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优惠政策,控制单套建筑标准,扩大供应比例,加强项目监管,确保城镇低收入家庭“人人享有适当住房”。省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,在推进园林城市创建中,应该既重视“大水大绿”建设、也注重“小水小绿”建设。
到2012年底,全省将有2个以上城市达到国家园林城市(县城)标准,25个以上城市达到省级园林城市(县城)标准,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和绿地率每年至少增加0.5个百分点。
(全文完)